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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起,税局将从这4个方面严查企业工资费用!

一、2019年,严查虚开

许多自以为聪明老板开始把矛头瞄准工资费用,试图通过虚列人员工资来达到冲减利润实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认为虚列工资不会被发现,因为税务部门基本不会上门核查,即使上门核查,就说有这些员工以及劳动合同,税务部门也无法判定是否是虚列工资。一般公司虚列的工资金额不大,不容易造成预警。

各位老板,醒醒吧~

(一)案例分析:这是一则最近刚刚公布的稽查工资费用的案例

某公司2011年账列应付工资科目为501312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员2,779470元,销售及相关人员工资714500元,外勤人员工资1519150元。

检查发现,账列外勤人员发放的工资其中有1211400元无签字记录、转账凭证或收据有效发放依据。对于无有效发放依据的工资属多列工资12114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2850元,同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约40万。

并对虚列工资事项作出处罚决定,拟提出处以补缴税款302850元的50%行政罚款151425元作为行政处罚。

  • 该企业合计需要补缴税款=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行政处罚≈85万。

逃税30万,罚款85万,企业纳税信用受损,经营处处受限,你觉得你赚了?

二、2019年,税务将从4个方面严查工资费用,这些避税想法劝你不要

根据企业情况,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簿中的工资费用项目,从四个方面入手实施核查:

1、审核工资支出凭证

检查企业的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计算表,审核工资发放凭证与银行代发工资卡等凭证资料的数据是否对应无差异。

2、核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是否存在异常

稽查人员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核实从业职工人数和薪酬标准,重点核实月工资额低于3500元的人数占比情况。

3、检查“账实”差异

审查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与实付工资总额是否对应,核对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是否正确。检查“应付福利费”账户支出情况,核实企业通过该账户发放现金和实物的具体情况。

4、结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业数据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在数量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对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人员的比例和收入情况实施核查。

现在虚列工资已经成为税务稽查的重中之重,严重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随着新个税的变革,使得虚列工资已经无所遁形。

三、税务征管模式越来越规范,偷税漏税行为将无处遁形

2019年,财税政策频出,增值税起征点大改+增值税新税率+新个税+2019年社保新规等政策相继出台......

无疑在释放这样一个信号,未来将会更加严格要求各企业及相关人员,势必将行业调整至更加规范。

1、下一步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税务终将会与银行共享信息并比对!

2、工资表上的每一个人员,需要上传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对于多处发放工资的,税局会对该身份证号预警,责成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以后再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信息用于列工资抵费用的,将很容易预警出来,这是因为2018年底个人所得税新的管理系统在各地普遍应用,该系统包括税务端和企业端。其中,税务端有“两处以上收入”模块,在技术层面加强了对个人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的管理。

4、工资金额大于社保申报金额的,工资人数大于社保申报人数的,社保稽核时需要补交并有滞纳金。

5、对建安、医疗行业“挂证”从严查处,重点从社保、个税、公积金等方面核查异常情况,发现注册执业人员存在与注册企业之外的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一律按“挂证”进行从严处罚。

6、下一步逐渐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个人存在两处以上收入时应及时自行申报纳税,否则影响纳税信用,从而影响消费、融资授信等。

现在监管不同以往,更加严格,更加精准,以前使用多年的“避税”老路子,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如果坚持要用,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