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财力吃紧:小企业被要求有无收入都要缴税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税收征管正变得越来越严格
南昌市一家税务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周宪知明显感觉到当地税收征管环境的变化。近来当地地税部门要求小微企业无论是否有营业收入都必须缴税,绝对不许零报税。
同时,湖南的一些地区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当地凡是申领税控机的纳税人,必须每月交税金600元。
不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给大企业从事税收筹划工作的王骏也感觉到了税收环境的变化。近来他明显感觉到客户跟他联系的频率增加,不少企业要求他们进行更全面深入的税收服务,因为税务机关的检查力度明显加大。
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筹划人士,纷纷对记者表示,出现这种情况,与税务机关的收入任务有关。江苏地税系统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在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调控持续的背景下,税收增长压力明显比往年大,税务部门不得不想办法完成收入任务。
税收新环境
不仅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遭遇到更加严格的税收征管,不少大型企业的日子也不好过。
5月16日,《中国税务报》报道了苏州市一起补税两千多万的股权转让案件。在接受记者采访的税务筹划人士看来,这一案例如此处理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一位接受采访的人士甚至明确表示,案件中的关联交易可以看成左手倒右手,这种情况下被收取如此高额的税收,是当地“穷疯了”。
王骏则告诉记者,这种对股权转让的严格稽查,应该已经是全国性状态。在他看来,今年税源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都在加码税收稽查的广度和深度。广西北海市正在征求意见的《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按照这份文件的要求,当地企业发生土地权转让的,必须将该项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计入当期实际利润额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
如此修改的原因是,当地地税局在检查中发现,2009年和2010年度发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并没有足额缴纳所得税,造成了税款流失。
更为极端的一个例子则来自北京的培训行业。近期北京海淀区的某司法培训学校因为涉嫌逃税,被要求补缴470余万元税款,罚款260余万元,滞纳金50余万元,同时该校负责人也因涉嫌逃税罪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事多年税务筹划工作的郭伟告诉记者,补税、罚款又抓人,在税务机关所办理的案件中极为罕见,一般补税和罚款后就基本结束了。
郭伟认为,如果单从这个案件本身孤立地来看,只能说这个培训机构的老板运气不好。但如果从全面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在国家税收任务吃急、增长点不多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多年没有过多关注培训机构,也就是所谓的税务征管的“边缘地带”已被提升到稽查日程上了。
增税的动力
前述江苏地税人士告诉记者,即便想尽办法他们的任务仍有30%没有完成。而从全国范围来看,4月份税收收入仅增长2.6%,增幅同比回落23.3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收增速全线下滑。
地税系统则更加惨淡,作为地税收入大头的建筑业营业税仅增长3.9%,房地产营业税则减少50亿元,下降15.4%。同时地方小税种也不乐观,土地增值税同比下降6.9%,契税同比下降19.4%。
经济增速放缓加上房地产调控,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财政税收收入增速出现回落,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合情合理。
但是各级政府却很难坐视不管。因为在现行体制下,地方财政困难的局面长期存在,很多地方政府要完成建设规划和相关财政支出,只能采取量出为入的财政收支措施。
这一背景下,地方财税部门有着不小的收入压力,只能采取加大征管力度等手段实现收入的增加,只有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甚至大量超收才能完成既定的支出任务。习惯了收入高速增长的各级政府在收入增长速度相对较低的年份,只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征管手段保证收入的增长。
前述地税系统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地税部门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财力来源,当地政府甚至比地税局还要紧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甚至直接出面对企业进行项目登记、拉网检查工作。
在施正文看来,在财政收入压力大的时期,税务机关之所以能设法完成任务,是因为中国原本就存在一个相当大的弹性征管空间,由于法定的名义税率较高,即使相对于正常年份企业税负大幅提高,仍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
据施正文研究,若税务机关能按税法要求将所有的税都收上来,那么中国的名义税负可能会达到50%,但实际上我国的宏观税负只有18%左右。由于存在这样的征管空间,在经济形势不好、任务较重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就会采取加强征管、税务稽查等手段增加税收收入。